房产查封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判标准是什么

来源:邵阳网整理 2022/1/4 0:00:00 13 人看过
虽然面临房产查封是一件十分让人不愉快的事,但是如果真的碰上了房产查封的有关问题,还是需要了解其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判标准的。如果你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么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查封执行异议之诉法院裁判标准是什么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二)法院审查房产查封执行异议案件构成要件分析

通过上述法律条文的内容,可以总结得出在涉及房屋查封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法院审查申请人的请求是否成立,主要考量标准就是案件情况是否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的要求,注意必须是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我国,关于房屋物权的变动实行“债权合意加登记”制度,所以,物权能够合法变动的前提是以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合同的成立并且有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经济生活中涉及大额标的且关乎住房的交易当签订书面合同的一般社会观念,同时也为法院甄别真实买受人提供依据,所以对抗法院执行查封而保护物权期待权的首要条件就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而且关于合同的版本当优选网签标准合同文本,以便于审查具体的签约时间及增加可信度。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合法占有该不动产。首先,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之所以要保护,是因为买受人已经为取得物权履行了一定义务并进行了一定外观公示;其次,占有该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查封前,在查封后占有的,受查封效力所及,不得对抗债权人。同时要求在查封前占有不动产,也是为了减少被执行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可能性。这里涉及一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对“占有”的理解。由于理论上对物的占有可以区分为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鉴于间接占有的公示从外观上难以判断占有人,按照形式审查的原则难以判断,所以,这里的占有应当做狭义理解,即应当理解为买受人直接占有。以房屋查封执行异议之诉为例,法院赋予申请人以物权期待权对抗执行查封权的内在价值目标当是对于满足公民基本生活居住权的特殊保障功能的实现,所以,在此情形下关于占有的理解当是狭义的直接占有,并实际入住使用。如果是在接收房屋后委托他人进行装修、租赁给第三人使用或者空置,这几种情形下,贸然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便会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前文的案例已经说明。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实践中,常见的可归责于买受人自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形:(1)对他人权利障碍的忽略,如忽视不动产上设定的抵押权登记而不进行及时的处理;(2)对政策限制的忽略,如明知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仍然签订购房合同而无法过户;(3)消极不行使要求过户登记的权利,如存在对方违约后不积极催促过户登记或者为避税而故意不办理登记的;(4)已方的违约行为,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过户延迟。

另外,关于买受人的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当考虑合同的全部履行过程,前文案例中法院的思考因素及角度给我们提供了清晰的参量标准,总的原则就是要求买受人要履行诚信善良合理限度内的注意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与常理不符的行为,否则便不能获得法律的特殊保护。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无法查证出处,我们只做学习使用,如不同意收录请联系网站马上删除。

延伸阅读:
经济纠纷律师费收费标准
非法放贷没有损失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生意合伙人停业如何解除合同
特邀律师:
彭双雄律师

彭双雄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本人有八年法律工作经验,五年执业律师经验,擅长代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人身伤害及刑事辩护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本律师坚定“执言只为公理、仗义不论强弱”执业信念,尽自己能力维护当事人一切合法权益。

  • 执行异议程序

    执行异议程序

    2022-01-0412人看过

    执行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关键部分,也是司法当中的重要环节。如何利用好执行异议的每个人都需要学习的。而这执行异议程序又是不备很多人所了解认识的。下面就让小编来带大家认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吧。一丶执行异议程序1、人民法院在接到案外人的执

  • 民事调解到期不给钱如何处理

    民事调解到期不给钱如何处理

    2022-01-0413人看过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调解在依据合法、公平的原则进行,双方协商一致的,法院会出具调解书,那么民事调解到期不给钱怎样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笔迹鉴定是否有权知道结果

    笔迹鉴定是否有权知道结果

    2022-01-0413人看过

    法律咨询:笔迹鉴定我有权知道结果吗?我要求做的笔迹鉴定结果法院已经拿回来了,为何法院不告诉我结果,我有权知道鉴定结果吗?法院说让我等判决。律师回答:法院有义务向你公布笔迹鉴定的结果,否则法院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判决

  •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

    2022-01-0412人看过

    在诉讼中如果涉及到给付等问题,法院作出判决后,就需要执行。执行异议是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所提出的不同意见。那么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怎么处理呢?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 执行异议被申请人是谁

    执行异议被申请人是谁

    2022-01-0412人看过

    执行异议被申请人是谁?那么所谓的执行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本案有意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案外人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相信大家对此并不了解,今天华律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执行异议被申请人是谁执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