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福建泉州市安溪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安、钟某杰、胡某林、陈某强、詹某培、詹某炎等6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一案。
安溪县纪委监委牵头,县法院纪检组、县公安局纪检组、凤城镇纪委共同组织县公安局部分干警、凤城镇纪委委员及村级纪检委员等15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全过程,现场接受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安溪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安等6人,利用担任安溪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协警,协助人民警察查处辖区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职务便利,于2017年年中至2018年8月间,先后单独或者共同多次收受犯罪嫌疑人贿送的“好处费”,并在接到群众的报警后,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使得公安机关出警查处时犯罪嫌疑人开设的赌场及时撤离,逃避法律的制裁,造成恶劣影响。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安等6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